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Hunan ZhongHui Project Consulting Management Coltd

招标公告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第二次)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4日

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4】002895        

委托代理编号:HNZH-SYCG2024-34  

3、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283730.41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4、本项目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合同定价方式: þ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清单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人民币)

最高限价

人民币)

1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第二次)

详见采购需求

1

1283730.41

1283730.41

 

说明: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报价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须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1024 日至202410  31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特定资格条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11   4    9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    11  4    9    30   (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磋商注意: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现场磋商,供应商代表执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地点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否则响应无效。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2)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魏源东路27号  

3)联系人:唐先生    银先生                 

4)电  话:0739-5635033  17373758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资江北路状元府邸和府8楼   

3)联系人:夏梓萁   朱凤阳                       

4)电  话:0739-2351555